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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亚信商务论坛暨亚信实委会成立大会成果文件

来源:亚信实业家委员会     时间:2015-12-31 00:00:00

2015年11月25日,中国北京

第四届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以下简称“亚信”)商务论坛暨亚信实业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亚信实委会”)成立大会于2015年11月24日至25日在中国北京召开。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委员杨洁篪向大会发来贺信,大会由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主持。亚信实委会董事会成员,来自亚信成员国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和成员国驻中国大使馆官员等230余名代表出席会议。

亚信实委会董事会在全会前进行会见,讨论通过了大会日程。

中国商务部部长助理童道驰、亚信秘书处执行主任宫建伟大使、中国外交部欧亚司副司长姜岩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形成如下成果:

 

第一部分  关于第四届亚信商务论坛

 

一、本届亚信商务论坛以“加强互信,共同发展,开创亚信经贸合作新模式”为主题,以“促进亚信成员国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金融及产业投资合作、中小企业合作”为主要议题,各成员国参会代表围绕上述议题进行了专题发言和讨论。与会者认为,亚信区域是全球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的国际经济形势下,各成员国面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贸易结构、寻找新的经济发展动力等一系列共同任务和挑战,各成员国企业开展相互合作的愿望强烈。

二、论坛与会人员分析了亚信区域各成员国经济发展情况并认为,亚信各成员国无论是在经济禀赋,还是发展方式、发展水平上都存在较大差异,成员国之间经济发展要素分布不均衡。部分成员国经济发展过度依赖制成品出口和来自发达经济体的需求,部分成员国经济发展主要依靠能源和原材料出口,部分成员国的优势产能过剩严重,部分成员国的外汇储备和高储蓄率未能有效转化为惠及本国经济转型和针对其他成员国的投资成果,还有一些成员国处于工业化起步阶段,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落后。

三、参会代表认为当前状况应该得到改善。事实上,只要各成员国加强沟通和合作,开发其他国家的比较优势就可以加速双边、多边和区域经济的发展。亚信实委会为成员国的沟通交流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各成员国同意按照亚信实委会工作计划的条款开展工作。

四、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民经济部企业发展司司长乔德巴耶娃女士宣布哈萨克斯坦将于2016年主办第五届亚信商务论坛。

 

第二部分  关于成立亚信实委会

 

一、亚信实委会成立大会宣布亚信实委会正式成立并根据章程启动各项工作,宣告了实委会由亚信2014年峰会通过的《上海宣言》提出的倡议和构想变为实体组织。

二、亚信实委会由亚信各成员国商业机构和公共机构代表组成,将“促进区域内中小企业和贸易便利化合作、金融及投资合作、基础设施合作”作为重点工作领域,通过举办各类经贸促进活动,扩大与亚信各成员国政府部门、行业组织、金融机构、科研院所和大众传媒的合作,推动多双边经贸合作项目,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为企业合作搭建平台。

三、会议批准设立亚信实委会董事会,成为亚信实委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实委会主席的工作是在任期加强同亚信实委会、亚信成员国商业机构、亚信高官会以及各国使馆的联系。中国担任主席国期间,亚信实委会主席办公室位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负责协助主席进行信息交流、起草各类文件、组织相关活动、维护亚信实委会网站等工作。

四、张钰晶(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会长)担任亚信实委会董事会主席,哈萨克国家经济部企业发展司加利亚•乔德巴耶娃司长女士、俄罗斯经济发展部中小企业和竞争发展司规则和国际合作处米纳耶娃副处长、土耳其共和国中小企业发展组织副主席萨利赫•涂那•沙辛先生以及泰国工业联合会主席芒格苏特利先生担任亚信实委会董事会副主席。

五、亚信实委会呼吁未提名本国参与亚信实委会负责人的成员国政府尽快完成提名工作。

亚信成员国同意按照亚信实委会的如下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第三部分  亚信实委会工作计划

 

为推动亚信区域经济合作,实现区域经济协同发展,促进货物、资本、人员和技术等发展要素交流和科学配置,亚信实委会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根据成员国在基础设施、投资、工业化等方面的不同需求和产业的互补性,组织亚信经贸投资合作促进团赴成员国考察对接合作项目。

二、成立实委会金融投资、中小企业合作、基础设施等工作委员会,由亚信实委会以及主席国、协调国和联合协调国的、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行业龙头企业组成,负责提出促进在上述领域合作的建议,召开专题研讨会,举办相关领域促进活动。

三、研究并对接各成员国提出的区域合作倡议,如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和国际产能合作倡议等。

四、以各成员国各类经济特区、工业园区和自由贸易区为平台,探讨与各类开发性和商业金融机构合作,推进成员国企业开展相互投资。

五、列出实委会支持和组织企业参与的亚信区域展会及论坛清单,依托在亚信成员国举办的高水平、国际化展览会举办亚信商务活动。

六、加强与亚信秘书处、高官会、青委会的工作联系,参加上述机构举办的涉及经贸合作的活动,在亚信元首峰会和外长会议期间视情举办经贸活动。

七、加强与上合组织、经济合作组织、欧洲经济组织、东盟和南亚区域合作联盟等亚信成员国参与的各类区域及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八、利用亚信实业家委员会网站和刊物,加强对实委会宣传,及时发布合作项目信息,加强成员国交流。

 

出席会议的部分成员国代表对亚信实委会未来活动提出了建议,请见附文。

 

亚信实委会成员国代表对未来活动的提议

巴林共和国

创建名为“贸易便利化工作组或委员会”的符合亚信实委会章程第3.2条规定的工作组。

 

孟加拉共和国

一、采取适当措施保证亚信区域能源安全,包括能源管线的铺设,能源运输管线的安全和效率。

二、成员国中的顶级商会应组建仲裁中心以解决合同贸易纠纷并促进贸易和投资。

三、亚信实委会应在成员国间开发供应链。

四、亚信中的发达国家应向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提供援助并实现技术转让。

五、在首要领域准备开展人力资源合作。

六、亚信实委会可以考虑在成员国内部成立区域贸易集团。

 

蒙古国

实委会金融与投资委员会应建立同其他新型金融机构互动的合作平台,例如:亚投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和丝路基金等。

 

巴基斯坦

一、亚信区域的发达国家应为其他国家提供顶层计划,实现其整体的可持续发展。只有遵循国际正确惯例才能实现积极的发展道路。创建经济走廊和出口加工区、经济特区、工业园等需要人力资源开发、基础设施、能源、社会发展和其他相关方面的协同努力。而这正是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所缺失的,发达国家应当在此予以帮扶。

二、应设立研究机构对成员国的联合计划进行案例研究,为进一步计划做准备。

三、实委会应进一步做好安排,提升成员国间的互补性。

 

俄罗斯

一、应采取多领域的多种措施简历公平、公开、透明的商业环境,帮助中小企业特别是出口导向型企业进入新市场,提升融资渠道。

二、亚信实委会要求高官会尽快最终确定2016-2018年中小企业发展的亚信工作计划,以期促进亚信区域内中小企业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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